简介: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60年代,是为配合土家族民族成分确认和利用民族民间文化为人民服务等工作,是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搜集、整理和传播的开启时期;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主要是为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和编写“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等工作进行的,是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抢救、保护、传承时期;第三阶段是世纪之交的时候,是为配合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而进行的,是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抢救、整理、保护传承时期。每个阶段的挖掘、抢救和传承工作都有自身的特点,对保护和传承土家族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简介:南岭民族走廊中段的贺州市是一个多民族与多族群聚居区,不同民族与族群创造了各自特色鲜明、璀璨夺目的民族文化,其中相当一部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认识上、政策上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属性等因素的作用,贺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濒危状态。近年来,观念与政策有了较大改善,对南岭民族走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研究有了相当的改观,涌现出一批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对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路径也有了某些探索,但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性特点的传习工作却未能受到广泛重视。传习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方式,其模式至少有校园主导型与资源地主导型两种,且这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呼应、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
简介:三江源地区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但由于三江源经济、文化、交通的相对滞后性,使三江源地区的文化保护事业与文化产业开发处于起步阶段,对文化产业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都较落后。如何合理、有序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立法的措施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前三江源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尤其是玉树地区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灾后修复、整理和保护工作正在进行,如何有效的通过相关的立法和行政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非常重要。本文通过调查三江源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现状,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方法,以期提高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的价值认识,从而提高三江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水平,发扬非物质文化在社会发展及经济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