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认识到在幼儿教工作中应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要尊重幼儿发展的个性差异,遵循幼儿的学习特点与发展规律,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做一名研究型的幼儿教师。
简介:摘要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中国教育部在2012年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建议1。《指南》以五大领域为划分维度,阐述了这一年龄阶段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要达到的目标。本文着重研究社会领域,结合幼儿一日生活,对幼儿社会领域的各个目标作出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指南》受众的指导性建议。
简介:摘要:相较国外发达国家,我国在儿童职业启蒙教育方面起步较晚,对6-12岁农村儿童进行“铁色文化”职业启蒙问卷调查,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在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努力方向。
简介:20世纪前,我国的0~3岁儿童早期教育都由家庭承担。进入20世纪,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经济和政策的发展推动了机构化的0~3岁儿童早期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发展水平远落后于3~6岁的儿童教育。我国的0~3岁儿童早教机构经历了育婴堂、蒙养园、幼稚园、托儿所、幼儿园托班和亲子中心等多种形态;0~3岁儿童早教师资在育婴师制度建立之前一直未曾有专门的培养机构,至今的职前培养体系也尚处于萌芽状态;历史上,曾经按照“年龄段”或“保教业务”确定过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主管部门,但由于长期以来0~3岁儿童早教政策既未单独制订也不健全,导致主管部门长期不明确和监管无据可依,近年来,部分发达城市对0~3岁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工作在逐步加强。据此,建议加强相关研究,制订0~3岁儿童早教事业发展政策,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监管,完善早教师资培养体系,以促进多元化的早教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简介:摘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教育部于2012年正式印发,对3-6岁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帮助教师准确定位、提升教学质量。教师依据《指南》对幼儿的阅读能力进行引导,对幼儿的早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升幼儿的阅读兴趣,培养幼儿的阅读能力,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简介:幼儿园教师要努力让幼儿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让幼儿在快乐的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