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秦儒家不仅提出“[身心]”(仁)这个概念,且为表达此一理想社会生活之中心环节,专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身心]”字。先秦儒家思想中的“身”字,乃指自然家族内祖孙上下间的“亲”,并涉及理想家族中之慈爱与孝心关系;而“[身心]”则直接源自“身”的概念,旨在表达君民之间的理想关联,犹如一家人中的父子关系,并牵涉到理想社会中君的“慈爱”与民的“孝心”,及两者间相辅相成的作用。“身”与“[身心]”二者间的关键差异,在于“身”是指自然家族内的“亲”,而“[身心]”是指国家社会内的“亲”。君民之间的“亲”并非源自母腹的血缘基础,而是指心里思感之“亲仁”。因此,先秦儒家从“身心”遣字,“[身心]”应视为概念性的会意兼形声字,亦印“仁”之本字。由于手写字形的简化,造成“身”字偏旁被简写成“千”或“人”,其后此字体又简化为从“人”、“二”的今字“仁”。然根据《说文解字》,“仁”的本意依然是“亲”。透过对古代“怠”字的考察,可以准确地显现出先秦儒家概念之逻辑。
简介:程瑶田为乾嘉时期著名经学家,其儒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论学小记》一书。宋明理学张载主气,至朱子主理,阳明主心,同时亦有王廷相主气,至蕺山、船山调融心、理、气并重。戴震又反朱王,重回张载主气一路,实即以此转心性之空谈为气说实有。程瑶田在此脉络下,呈现其对心、理、气诸学的取舍。本文先确立程氏少言形上,直以气为天之基础。再论道在气中,离人伦非道。性则主气性由天故善,不取朱王由本体说性。情则受明清之际情善之风影响,以为气贯天、命、性中,则气性所发之情,亦为善。并主气性相近,知愚因习相远。性之知为三达德之知,知愚无不同,知愚之等差因气因习而有别。末言诚意,以恶非在于性与情,而在于经营情之发的意,一有利害考虑之意,便可能为恶。故工夫用在诚其意,意一诚则情善性善皆可见。
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