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核不扩散机制使得世界从1945年以后没有发生过核战争,而且帮助防止了核武器扩散至更多国家或流入恐怖组织手中.然而,当前围绕禁止核武器条约的态势,可能会分散国际社会对核不扩散机制的关注和努力,这是禁止核武器条约的反对者和怀疑者们所担心的.禁止核武器条约的讨论得到国际支持,主要是因为核武器国家未能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下就核裁军显示出“诚意”.无核武器国家占据大多数,而其中的多数又不能接受核裁军没有进展的现状,也不愿意成为有核国家启动核战争决策的人质.此外,尽管促成禁核条约的种种关切合情合理,但令人担忧的是条约过于简单,从而缺少严格的核查以及强制遵约条款.因此,核武器国家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核武器国家一道更加认真地履行核裁军义务,设计核裁军机制的范本需要解决禁核条约绕开的关键问题,并需要进行国际辩论,讨论何种条件下首先使用核武器是必要与正当的,才是消除禁核条约造成对立的出路所在.
简介:很高兴又一次有机会来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同各位做一个学术交流,感谢法学院领导的邀请,也感谢各位的光临。我这次跟大家交流的问题是现在还没有答案的问题,是我最近在做一些研究过程中思考的一个问题。因为最近几个月我受邀以专家顾问的角色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课题,叫“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和欧盟合作的一个课题。在这个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大家重点关注的是多元纠纷解决方式问题。也就是说在中国除了诉讼这样一个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外,其他的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比如说像调解、仲裁等这样一些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中在诉讼里面也包含不通过判决,而是通过调解解决案件,解决纠纷。他们提出一个命题:法院主导下的ADR,大家的焦点放在纠纷解决方式或者解决程序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在纠纷解决方式、机制等问题之外,还有与这样一个命题相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纠纷解决的规范类型问题。我们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依据的规范类型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上个星期五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国际研讨会,会议主题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在这次国际研讨会上,他们请了一位美国的法官———专门负责调解的一位法官,还有日本的一位教授,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