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小说源远流长,若追其源头,可上溯到远古神话传说,其后的先秦寓言故事、先秦两汉的史传文学和野史杂记中,也都有小说的若干因素在孕育、发展着,但这些毕竟还都不是小说,从远古到两汉也只能算是中国小说的酝酿时期。真正被当今的文学史家、小说史家目为最早小说的是以晋人干宝的《搜神记》和南朝宋人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为代表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志人作品,称为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唐传奇虽承袭志怪小说的传统,以传写奇闻为能,追求所谓无奇不传,但又同志怪、志人小说有着显著差异:首先在创作观念上,《搜神记》的作者干宝说:其写作目的是要“发明神道之不诬”①,说明当时一般志怪小说作者的主观意图,正如鲁迅所言是“传鬼神明因果
简介:“生存法则”简单说是一种“适者生存”的谋生术,主要是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和欲求的方法。它要求主体养成“虚伪”品格,在“存在”和“生存”两个体系之间实现“逻辑”和“功利”的无障碍转化,走最为实惠的“中间道路”.变成一个失去个人面目和主体意识的“常人”。这一“生存法则”和“存在之道”的较量在大多数人身上表现为向前者倾斜的结果,说明了“物欲”分配法则对主体的有效辖制。“单位”是介于“家”“国”之间的对个人主体进行收编的“容器”,它以“生存法则”生产“常人”,并以“常人统治”对付和消磨每个人的主体性。王小波以“单位”中王二的“存在之烦”来显示“生存”对“存在”的凌驾和挤压,并使之凭借智慧和勇气反抗“常人”统治。展开争取“属我”的、独一无二的人生之旅,实现了“存在之道”对“生存法则”的成功破解和穿越。
简介: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我国伦理道德史中谈论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我国,传统道德精神是一种绝对的群体主义(指作为传统道德主体的儒家而言),作为个体的人在"三纲五常"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显然与我们的现代道德格格不入.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包含着三个相互联系又层次递进的方面:一是集体利益的权威性或首要性;二是个人利益的正当性或合理性;三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性或协调性.由此,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在历史上第一次辩证地、正确地解决了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它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坚持并应大力弘扬的思想.在集体主义落实到我国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需思考并明确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