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年来,中国内地涉港刑事案件急剧增加,尤其是邻近香港的广东省这类案件特别多,这与当今犯罪活动空间日益扩大出现了跨国跨地区等特点密切相关.目前世界公认的四大国际犯罪——黑社会犯罪、国际贩毒、国际商业犯罪和国际恐怖活动,前三种犯罪在香港地区一直比较猖獗.随后,国际犯罪分子又把黑手伸向了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对广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危害很大.80年代中期,这类案件首先在广东的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而后向其他地区延伸,犯罪分子利用境内企业、金融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和司法机关涉港案件侦查和执行方面的不便等条件猖狂作案,据统计,80年代后期以来,广东每年被香港不法之徒诈骗的财物都在三亿元以上.1995年6月13日发生在中国大陆与港澳间水域的“东星号”客轮特大抢劫钞票案更是惊心动魄.一些境内犯罪人员则妄图利用港澳与内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异,钻空子,在内地作案后潜逃偷渡到香港,以逃避法律的严厉制裁.据调查,1994年以来,广州市中级法院审查的贩毒案中就有十几人属境外人员.为了严厉打击境内外犯罪分子,堵塞法律上的漏洞,内地与香港尤其是穗港两地司法机关携手合作加强司法协助十分迫切和必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穗港两地刑事司法协助还未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简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仅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之一。当前,两者之间的衔接面临着实体、程序以及监督等多方面的困境。实体衔接上的困境主要表现在针对特定的“违法行为”,如何认定其已涉嫌构成犯罪,如何认定其与犯罪行为是同一行为,以及针对该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之间如何折抵。程序衔接上的困境主要表现在对于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过程中应采取哪种步骤,移送后行政执法的状态,以及衔接过程中的接受主体如何确定等方面。衔接监督上的困境主要体现为监督主体虚置、监督依据缺少,以及监督效果堪忧等方面。产生这些困境,既有理论研究上的原因,也有立法上的原因,还有衔接运作机制上的因素。应在反思衔接目的的基础上,探寻健全和完善衔接机制的最佳方案。
简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仅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之一。就制度沿革而言,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根据行刑衔接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时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萌芽与探索阶段(20世纪50年代-2001)、建立与发展阶段(2001-2011)、反思与完善阶段(2011年-至今)。自上世纪50年代,在相关的法律中就出现了行刑衔接制度的雏形。在随后的一个甲子内,无论是在规范形态、适用原则、还是衔接机制等方面都经历了一系列发展变化,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从更广阔的视角,从制度发展与理论研究两个层面上,遵循历史的脉络,分析探讨不同阶段中行刑衔接制度的原则、规范、机制以及不足,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刑衔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