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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夜晚薄雾的掩盖下,董某驾驶绿色拖拉机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右大腿多处骨折,骨头外露,血流如注,危在旦夕。“黑心”的董某却驾车逃之夭夭,经过24小时的筛选排查,洱源交警大队依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及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一举拿下了“1.25”交通事放逃逸案。

  • 标签: 逃逸 交通 小时 摩托车驾驶 二轮摩托车 交警大队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在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过程中,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即具有重要的影响力,除此之外,社会地位、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的亲疏、社会舆论等对间接处罚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努力克服影响间接处罚的诸类因素,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 简介:肇事驾驶人当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依法抽取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对肇事驾驶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调查,是锁定驾驶人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三大环节,应利用照相、摄像或执法记录仪等方法和血样提取笔录、驾驶人及相关证人笔录固定其证据,旨在为交通事故办案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共同推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 标签: 交通肇事 饮酒后驾车 醉酒后驾车 证据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于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于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处罚。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为例,从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为切入点,分析论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影响间接处罚的因素,试防微杜渐,以呼吁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因素
  • 简介:去年7月26日某县粮食购销公司以每日租金300元雇用马某的吉普车,运送本公司副经理蔺某及职工张某、石某到基层检查工作。当车行至半路时,马某将车交由无驾驶证的蔺某驾驶,约行驶一公里后,车辆忽然驶出路面,翻入桥下,致乘车人张某受伤。后经交警认定,马某、蔺某共同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医鉴定,张某之损伤属重伤。请问:马某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人蔺某驾驶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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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了合理设置进站信号机位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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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驾车碰撞致人倒地后被他车碾压死亡,因介入了第三方的碾压行为,在此情况下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在于考查第三方行为这一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并不异常或者异常性较小,那么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便存在着高概率的刑法因果关系,反之则介入的异常因素将切断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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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公车沿着桥爬坡上行。水泥旧桥每隔几年新漆,路面都已斑驳,挖挖补补,可见其使用频率与耗损。跨越双和城与绿城的这座桥,建成于1981年,初期须缴过桥费。桥下水岸以假日早晨的二手市场闻名,千百个帐篷搭起的市集,从古董、家具、电器,到各类大小物品,吃喝用度,俨然一个百货俱足的"二手物"世界。

  • 标签: 逃逸 使用频率 二手市场 路面
  • 简介:初春夜,灯火斓珊,一辆车主张扬着自卸大翻斗车冲到玉田县无终大街西端大转盘路口,猛然间所过之处火花进溅,炸响惊人,随即十余棵电杆应声倒下,霎那间方圆数华里的通讯广播电力中断,交通阻滞,随即致两骑摩托车者受伤,给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事后经有关部门测算,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量。然而这个司机在闯下如此塌天大祸之后不仅没有及时报警相反在跟车车主的鼓动下乘夜幕无人之际逃逸

  • 标签: 肇事逃逸 公安交警大队 玉田县 翻斗车 纪实 特大
  • 简介:将醉驾肇事犯罪案件一律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妥当的。原因自由行为固然是有责的,但其罪过包括了故意和过失。作为意思不连续类型的原因自由行为,醉驾肇事行为在通常情形下,其罪过只能是过失。无论是从刑法理论出发,还是依据现行刑法的规定,醉驾肇事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都不宜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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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饮酒驾驶的危险行为在主观心理、客观行为和结果上可能呈现出多种形态,《刑法修正案(八)》使得原有的罪名关系出现了变动,危险驾驶罪的出现导致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出现错综复杂的罪名关系。对此必须进行小心翼翼地分析,确保对具体案件的正确定性。《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理论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目前,统合各方学说,全面分析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之间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危险驾驶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能构成,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说明。首先是在没有发生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4条的关系;其次是在发生了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关系。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多被司法实践误读,因此也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 标签: 危险驾驶 危害公共安全 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 简介:W市两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统计数据表明:交通肇事罪自首率高、逃逸率低、行为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比例高等导致了缓刑适用率过高的现状;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量在逐年增长的情形下,虽然取保率高,但囿于自首、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甚少,导致了缓刑适用率低的现状。这样的现状表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在量刑上明显失衡,在刑法体系上也明显失衡。于此,应当根据罪刑相当原则完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完善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以均衡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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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在西武商场意外被人叫住。“大马!”是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小男人。个子小,瘦弱细白,斯斯文文的口音神态。我不认识这个人。左右看看,没别的人,他分明在叫我。我只好先应承一下再说。握手。他说:“什么时候到深圳的?”我说:“也快两个月了。”他就又说:“来这么久也没跟我联系?”我只好说:“其实我一直在广州深圳之间跑来跑去,没怎么固定在深圳。”事实上,在这五十几天里我的确去了一趟广州,也在广州逗留了近四十小时。西武的购物环境相当怡人。我和他边走边聊。我努力回忆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他说:“这两年一直设法跟你联系,可是谁都说不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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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黑狗、骡子与摩托车,三个不搭界的物件,构成了一起伤害案的肇事者。当然,它们的背后是人!为规避责任,既定攻守同谋又相互拆台,狡诈与可笑注定支撑不到最后。令人欣慰的是,村民在纠纷的处理中逐渐增强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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