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探讨反思性重构在结直肠癌造口患者“互联网+”延续护理中的应用效果,为结直肠癌造口的护理干预提供参考。方法:选取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我院收治的62例采用传统“互联网+”延续护理的结直肠癌造口患者(对照组)以及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我院收治的采用重构后“互联网+”延续护理新模式的64例结直肠癌造口患者(观察组)作为研究对象,对比两组患者焦虑抑郁情绪、自护能力及生活质量变化情况。结果:干预后,观察组患者SAS及SDS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均<0.05),ESCA评分及SF-36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均<0.05)。结论:反思重构后“互联网+”延续护理新模式在进一步总结、分析传统“互联网+”延续护理应用效果及不足的基础上,通过发现问题、行动干预、观察结果、反思不足及再次实践的方式可明显提高结直肠癌造口患者的护理干预效果,缓解患者焦虑抑郁情绪,提高患者自护能力及生活质量。
简介:摘要课后反思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一个有效措施,是教师专业化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教师只有在反思与评价中不断优化各种策略、方法和观念,才能真正做到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成长!
简介:作为担保性质的行政法是将行政法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考量的一种方法论,同时又是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回应、反思与重构。行政法为私权主体之间正当权益的实现即民法契约内容的实现提供担保,政府具有以行政法对民事契约或民事活动予以担保的能力,行政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担保责任。平等观念的确立、诚信原则的完备、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发达、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都有益于作为担保性质行政法的观念的确立与制度建设的实现。担保性质行政法对行政法学范畴的创新在于:私权自由与行政权有限性、行政的双方意思性与单方意志性并存、行政权与私权关系的重新定位、指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路径。担保性质行政法与民法作为方法论意义最为重要的关系在于将行政法与民法置于统一法律关系中同构,使双方有了直接对话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