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该行政行为不仅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尤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是法治发达国家的核心内容,尤其在当代给付行政的行政法理念之下,该问题已经成为行政法关注的焦点。由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一概念范畴,因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十分重要。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需作类型化处理,并进行相关制约机制构建。应当建立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概念系统、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机制,拓展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范畴,实现司法审查的主动机制,建立独立的显失公平行政行为审判模式。
简介: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现行教育行政管的优缺点,进而对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为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即改革要从职能改革,管理模式改革以及社会化办学三个方面入手。
简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是教育部主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的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管理类学术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同时也是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会刊。本刊为月刊。
简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是教育部主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的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管理类学术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同时也是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会刊。本刊为月刊。
简介: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放管服"改革本质上是在中央政府引导下对政府行政权力重新配置与规范的过程。它是多种公权力多维博弈的过程,其中有两条主线:一条是政府行政权力与高校办学自主权之间的博弈,另一条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博弈。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在政府,要围绕公权力的依法科学配置与完善主要利益分配机制两大法律任务,采用强化高等教育立法、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等法治措施,对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高校等教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权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法律责任与监督等进行改革与完善,实现行政权力和以高校办学自主权为依托的社会公权力运行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简介:先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简介:当代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有若干重大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将一般民商事特许制度进行公法的调整,使行政主体亦能进行民商事特许:作为受许人的国企或私企可使用"国企标准监管企业"的名号、并具有与一般国企平等的市场地位。当受许人为国企时,在实施优先股制度的同时通过实施民商事特许对国企进行有限控制;当受许人为私企时,通过在特许合同中加入国企监管标准等内容通过合同对私企进行有限控制。作为特许人的行政主体通过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优先股分红、某些经济政策目标的达成等获得收益。本制度贯通了行政营利行为与行政私法行为,在推进国企改革及应对TPP国企条款的挑战、合理拓展财政收入、达成政府某些经济政策目标等方面有重要应用价值。
简介:教育中的惩罚行为问题造成了师生相互伤害的怪相,实然惩罚与或然惩罚相左,应然惩罚与必然惩罚亦相左。作为良善教育者理想的教育惩罚,如何范导惩罚行为?如何扬弃教育惩戒?如何突围法律救赎?笔者试从哲学视角探寻一条路径,去除惩罚行为的不纯粹性,去除教育惩戒的诡辩性,去除法律救赎的虚幻性。作为理性理念的教育惩罚,它以儿童生命个体发展为目的,是意志自律者的道德律,是教育惩罚行为的法则;作为知性概念的自然惩罚,在教育惩罚理念的范导下成为教育惩罚行为的准则,它调和应然惩罚与必然惩罚的同时也顺便调和了实然惩罚与或然惩罚。自然惩罚是教育惩罚行为的准则而不是法则,它不仅让教育惩罚行为发生的时空可以移动,还为实践中必要的教育强制留下地盘,从而使教育惩罚行为成为可能。